回复 卡米尔格里芬 : 我曾游荡于洛克里斯的高墙,不死人的村落数次的被我屠戮一空。法兰营地的英魂原本应该算我一个。绘画世界中芙莉德修女的镰刀让我至今难忘,无名王者的剑枪数次将我贯穿……或许我本应追逐太阳王葛温的脚步,让火的时代继续沿存下去。但作为灰烬活着实在是太痛苦了。合拢手掌,原初之火在我目光的注视下最终还是化作了一缕烟尘,静静的仰望着天空中的太阳变成了一个平面的黑洞,黑色的液体泊泊流出,最终吞没了整个世界。 “所以说,你又是谁?” 手里拿着果粒橙,灰烬一脸好奇的看着面前的女人。 “我叫海拉……” 一边说着,那个一头黑发的女人面色阴冷的再一次将我贯穿。 GTMD海拉。”
回复 肖小懒: 这部《星空丶天美丶梦幻丶糖心mv》如果一个现代人穿越红楼世界,究竟能否改变贾府的命运呢?贾府的衰败,本身是人性发展的必然结果,富不过三代,又该如何改变这种定律。
回复 山灰 :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,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“清白”之身,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!待她刚刚睁开眼,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,“蓝亦诗,你欠我一个儿子!”“小叔……”“都这么坦诚相见了,再喊我小叔,你不觉得别扭?”她睡了闺蜜的叔叔!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!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,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!世态炎凉、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。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,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。谁知,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,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,“为了公平起见,这次换我碎你!”……有一种情,叫一见钟情。夜修对蓝亦诗,便是如此。有一种情,叫日久生情。蓝亦诗对夜修,便是如此。夜修最初的无赖,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,蓝亦诗开始的无奈,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盛世第一宠:吾妻是军医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